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需对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扩建的态度及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您对该建设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共和工业区,共和厂区内
建设内容: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共和工业大道,项目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回收综合处理,持有广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3040015),目前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有: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废乳化液HW09、染料涂料废物HW12、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铬废物HW21、含铜废物HW22、含铅废物HW31、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废酸HW34、废碱HW35、含醚废物HW40、废卤化有机溶剂HW41、废有机溶剂HW42、含镍废物HW46、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其他废物HW49、收集废日光灯管。为迎合市场需求和环境的要求,本项目决定在共和厂区内扩建处理能力。扩建后,处理规模从现有的20万吨/年增加至35万吨/年左右。
二、环评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及污染源监测→工程分析以及环保技术改造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风险影响评价、得出环评结论。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委托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性、现有工程扩建结合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分析评价,针对现有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环保改进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及技术改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及技术改造作为重点,同时也将对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提出合理、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充分保证公众利益,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规定了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和组织形式。本扩建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本项目周边的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它团体组织。主要征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沙井处理基地?
2、您认为本扩建项目对周围危险废物处理有何作用?
3、您认为本扩建项目对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影响:
4、您认为本扩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哪些?
5、您认为本扩建项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减轻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吗?
6、您对本扩建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7、您对本扩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网站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张贴公示等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项目扩建将产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影响的看法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项目的技术改造、环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六、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55-23341125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共和工业区
环评单位: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3878216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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